公务员辞退
2018年05月09日 09:59:00
来源:临县人社局
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清单表 | |||||||
公务员辞退 | |||||||
受理部门 | 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录用股 | 权利编号 | |||||
权利类型 | 服务对象 | 辞退公务员 | 法定时间 | 3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0个工作日 | |
办理主体 | 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件类型 | 咨询电话 | 4422897 | 监督电话 | 4421561 | |
受理条件 | 办理材料 | 办理流程 | 收费情况 | 法定依据 | 可供下载表格 | ||
1、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的,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
1、公务员所在机关提出辞退建议 2、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 |
1、由公务员所在机关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辞退建议,并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审批 2、任免机关初步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3、任免机关认为符合辞退条件和程序,及时作出辞退决定,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4、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辞退的公务员 5、如果公务员对辞退处理不服,要求予以复议,任免机关要在一定时间完成复议 |
不收费 | 公务员法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