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服务>>部门审批>>县气象局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2018年05月08日 03:53:00 来源:临县气象局

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清单表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受理部门 临县气象局 权利编号 121423260126701246-XK-0002
权利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 法定时间 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办理主体 法定机关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咨询电话 0358-4427233 监督电话 0358-4427233
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可供下载表格
施放气球单位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5天、施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3天向施放所在地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提供《施放气球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1、《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
2、《施放气球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受理申请
二、资料审核
三、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或发《驳回通知书》。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三十三条。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9项)
《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
 
 


主办: 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晋ICP备06004910号-3 网站地图  
邮政编码:033200   网站技术服务电话:0358-4421987
网站标识码: 1411240003   晋公网安备 1411240216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