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82号)和《山西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和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结合我县实际,经认真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一)市场为主,政府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做好引导和扶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资源协作统筹,建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引擎和产业支撑,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不断改造传统商业的业务流程,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主动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要求,转变传统发展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当地现有资源,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资源互联互通与共享机制。
(三)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本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认真研究分析,着眼长远,理性推进。注重发挥基层自主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具有临县农村特点的电子商务发展路径和模式,改善农村民生条件,让广大农村群众逐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共服务。
(四)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围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问题和环节,紧密结合临县的产业特色和地域优势,选择农民急需的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开展农村电子商务试点,集中力量解决物流、人才、金融服务等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示范效应,形成推广机制。
二、实施目标
到2017年底,实现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目标,全县现代农村流通基本形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
(一)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培育电子商务产业园、电子商务创业园两个电子商务集聚区,培养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10家以上,建设400个以上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其中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不少于40%。充分发挥现有市场资源和第三方平台作用,培育多元化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金融、供销、邮政、快递等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合作,构建农村电商平台,实现优势资源的对接与整合,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二)扩大电子商务在农业农村的应用。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在促进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下乡的同时,为农产品进城拓展更大空间。加强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三)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硬环境方面,全县行政村宽带(包括固定和移动宽带)网络覆盖率达到90%及以上,同时健全农村商品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宽带普及率,提高农村物流配送能力,降低农村物流成本;软环境方面,制定有利于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标准和规则,出台有利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长效机制,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营造良好市场氛围,推动示范县建设。并大力推动理念建设,开展万人培训计划,提高各部门与创业人员对电子商务产业的认识,积极参与到电子商务示范工作当中,2017年底本县涉网人数达到8万人以上,实现本地电商相关从业人员500人以上。
(四)网上交易额大幅增加。县规模以上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90%以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到50%以上,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的网上销售占销售总额的10%以上,主要农副加工产品、旅游服务网络销售额(含电商平台采购额)同比增长60%以上,全县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率在60%以上,电子商务促进农民收入明显增加,带动贫困户增收500户以上,年人均增收800元以上。
三、实施内容
(一)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建设内容
(1)改造建设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培训、产品展示、企业孵化、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购买电脑、打(复)印机、扫描设备、音像(视频、LED显示)设备、网络接入(输出、存储)设备、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和运营商的运营维护。
(2)对全县400个乡(镇)、村级、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改造建设,配备电脑、LED显示屏、电视、网络连接设备、室内外牌匾等设备设施以及部分贫困村、贫困户村级服务点基础设施重点改造等。
2、建设要求
(1)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须有面向农村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网上平台(利用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支持多平台销售;能围绕农村电商发展需要,具备电商孵化、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电子结算等功能;能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金融服务及其他增值业务等服务;能带动并优先安排残疾人、贫困户就业;能采集、统计县域真实有效网络交易数据,能进行数据分析;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管理规范;门头建设特征醒目,应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临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等字样。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须于2017年8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2)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能为村民提供代购代销、代收发货、缴费支付、订票、信息服务、快递等功能;按统一风格进行装修装饰,门头、牌匾建设特征醒目,贫困村服务点重点突出合作社职能,沿黄河旅游带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需结合旅游形象统一外观,具备小型O2O展厅及综合服务功能,社区服务点需具备综合服务及线上门店系统。
(二)县、乡(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1、建设内容
建设临县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中心、购置各种设备设施和配送车辆,实施补助网销网购商品(包裹)的配送(投递)等,着力解决由乡(镇)到村 “最后一公里” 的物流“瓶颈”,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体系。
2、建设要求
(1)各项目建成后,须具备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电子信息服务平台,能完整、真实的反映配送记录,能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能做到物流配送72小时内到达村级站点。
(2)有完善的电子商务物流仓储功能,同时具备冷藏区域,具备网销网购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并逐步实现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冷链配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功能。
(3)县级电子商务公共物流配送中心在2017年8月底前完成建设;乡(镇)、村级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站点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
(三)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及创业培训
1、培训对象及内容
开展面向基层政府机关、村民委员会、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农村创业青年和农民的电子培训。重点培训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信息员等有志立足农村、通过电子商务发展创业的人员。具体培训内容为:
(1)针对县(市)、乡(镇)、村干部等开设以“互联网+”、电商趋势分析、县(市)域电商发展政策及机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及成功案例分析等课程为主的引导式培训。
(2)针对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的村民开设以电商发展形势、农产品网销、网络购物、网上交易、网络平台使用、网络安全等相关课程为主的普及式培训。
(3)针对有电商创业意愿的人员开设电商(微商)交易平台的店铺注册、网店设计装饰、运营管理及推广、客服服务等课程为主的电商创业基础、进阶、精英等教程。
(4)针对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信息员开设以代购代销、在线支付、多平台销售、物流软件应用、农村信息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农产品销售技巧、信息员授课技能等内容为主的技能培训。
(5)开展商贸流通企业及合作社互联网转型等其它类型的相关培训。
2、培训要求
(1)培训要根据人员结构,区分类别和层次,按计划、分阶段进行。
(2)培训机构选定应通过政府采购或者组织第三方评审等方式确定,根据培训对象和内容的不同优先选择具有资质的电子商务培训机构或专业院校。
(3)培训备案资料应有培训总体方案、授课通知和授课组织单位情况、每次培训授课人的基本情况和简要培训大纲、培训人员名册及签到名册。
(4)对每次培训授课要有现场照片和经过审核的培训方案及培训组织过程监管的证明材料。
(5)要有与培训机构签署委托培训协议或下达培训任务的相关文件。
(6)授课人员为具有网店实操、运营业绩资历的讲师或有相关资格认证的专家担任。
(7)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7500人次以上的培训目标。
(8)培训机构提供免费网络在线课程。
(9)培训学员中贫困户比例不少于30%。
(四)农产品上行品牌培育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1、建设内容
支持县内各部门、企业购置有关环境监测、影像采集、网络传输、溯源等设备设施,开展资质认证,为示范县建设提供公共服务,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2、建设要求
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须具备面向本地建设的农产品追溯和质量认证体系,可通过条形码或二维码等数字溯源防伪,物联网有相应的设施设备、能够提供产品从源头到末端的完整原始数据或视频信息;有职能部门通过的地理标识或绿色、有机、无公害等认证产品;有能够组织一定规模收储并进行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加工和配送的农产品龙头生产加工企业;应有完善的农特产品营销策划推广方案。2017年9月底前启动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项目。
(五)、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
1、建设内容
由电商办牵头,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参与到营销体系建设中来。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如微信营销、微博营销、手机APP、农产品垂直营销平台等,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组织化程度,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通畅的渠道进入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沿黄河旅游路线附近和有实际需求的地方,建设具有O2O展示展销功能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既在线下推销本地产品,也提供线下展示功能。
2、建设要求
1、建立专业团队为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农村特色产品网络销售,提供品牌注册、品牌培育、分拣、包装、检测、网络营销策划、网站托管等增值服务。
2、引入主流媒体,重点在线上进行主题策划、活动策划、媒体策略、品牌塑造、形象打造、市场监测,进行稿件、媒体、活动等公关、推广,渠道维护和拓展。
3、积极组织、引导合作社与电商平台对接。在继续做好农产品营销促销工作的同时,集中打造网上展示大厅,推动“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农产品上网营销,加强宣传推介,提高农产品网络销售的公信力、信誉度和美誉度。结合“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带动贫困户直接和间接开展网络销售和增收。
4、推动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推动跨境农业电子商务发展。
四、实施进度
(一)第一阶段:全面推进(2016年7月-2017年底)
修订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对接知名电商平台,建设区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等。
1、完成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县域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按照《招投标准》及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招投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实施。
2、引入国内各类知名电商平台,搭建线上线下“特色馆”,拓展农产品线上销售网络,带动县域电子商务氛围。
3、循序渐进完成全县行政村50%以上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其中贫困村比例不少于40%,与“万村千乡”、专业合作社等结合,整合农益社、供销社、农业银行、联通等多家服务机构,具有网上代销代购、代收代发、代换代退、缴费充值、益农信息、信息发布及电子结算等服务功能。
4、完成县域物流仓储中心、综合配送中心、冷链体系的建设工作,引进第三方物流企业入驻,推进乡镇商贸中心改建工作,形成县、乡镇、村联动的线下物流服务网络平台。
5、完成培训体系建设,依托有资质的电子商务培训机构或专业院校,开展“万人培训计划”,通过多层次、多领域的培训,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提高政府、企业等各领域人员应用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的专业技能,推动电商创业。
6、推进农村通信网络基础建设,宽带(含移动宽带)覆盖率达到90%以上。
7、大力培育发展电商企业,促进传统企业加速转型,带动一批电商企业发展壮大。
8、构建“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风险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食品安全溯源体系。
9、推进县域内电子商务创业园、产业园建设工作。
(二)第二阶段:巩固提升、总结推广(2018年初-2019
年底)
1、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供应商产品开发支持、提供分销平台及综合推广服务、网商融资合作服务与数据统计服务;
2、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政策引导和服务支撑体系;分层次加强检查调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总结推广经验,使临县电子商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3、为临县农产品销售提供全新营销渠道。刺激经济增长,带动临县产业转型,全方位发展,为农民增收开辟新的途径。
五、保障措施
(一) 组织保障
把农村电子商务作为“一把手工程”,在发展初期,坚持“扶上马、送一程”的理念,健全和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根据农村电子商务的不同发展阶段,调整政府定位。
1、加强领导。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2、健全机构。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或指定具体部门,配备熟悉电子商务业务的专业人员,负责拟订当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为当地企业和个人运用电子商务提供支撑;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建立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交通、农业、金融、工商、旅游、统计、邮政管理、供销、共青团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自责任。电商发展基础较弱的地方,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由有行业经验的企业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
3、制定政策。政府应发挥其公共服务的职能,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地理、产业、人才、发展基础等,统筹谋划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思路、重点、措施,研究出台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政策,在项目、土地、税收、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二是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引领作用,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风险投资、融资担保、责任保险等模式。三是建立健全相关的日常管理制度、工作推进制度、监管制度、考核制度等,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4、优化环境。以创新的思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农村电子商务最优的发展环境。一是优化政务环境。着力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提速增效等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的项目开放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创新工作载体。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服务好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当好调研员、服务员,了解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切实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三是转变工作作风。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以强烈的务实理念,扎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保障工作落实,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能力
(二) 资金保障
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分别报县政府审批。除专项资金外,县财政配套2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的使用遵循以下原则:
l 促进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
l 符合公共财政的要求。
l 符合公开、公正、规范、科学运作原则。
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以财办建〔2015〕60号和晋财办建二〔2015〕15号文件中支持方向为准,具体支持以下工作:
1、支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采取对口指导孵化,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及其他增值业务等全面服务。建设线下展示区域,包括综合宣传区、体验区、电商展销区等部分,综合展示我县优势资源,展现县域魅力。
2、支持县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包括乡、村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利用万村千乡、供销网络等现有网点资源,在全县建设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配电脑、多功能触摸屏、宣传栏及专业辅导操作人员),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代购代销)、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代换代退、引导宣传等服务。
3、支持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物流配送体系及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按照“县有仓配中心,乡有配送站、村有配送点”的三级配送网络建设要求进行建设,并对到乡镇、村的物流快递按单量进行双向补助。
4、支持电子商务培训中心建设和开展多层次人才培训。面向基层干部、企业员工、合作社工作人员、农村创业青年、农村经纪人、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贫困人口等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购操作、网上开店技能等培训,提高对电子商务认识和应用电子商务的能力,促进网购网销规模的扩大和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5、支持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开展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上行品牌培育、质量保障体系、公共品牌设计及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
6、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建设。以电子商务为手段,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和推广。运用电子商务大数据引导农业生产,拓宽农产品、民俗产品、乡村旅游等市场。
7、支持本县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电商创业人员积极发展,促进县域电商生态建设,出台相关奖励补助办法及金融扶持办法。
(三) 宣传保障
为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我县电商进农村工作,特制订临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工作保障如下 :
1、宣传目标
通过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宣传活动,增强全县干部群众的“互联网+”意识,全面提升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创业就业氛围,扩大我县农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网上销售量,促进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网络的构建,推动我县电子商务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宣传内容
(1)电子商务政策宣传。对各级电子商务政策文件精神,特别是电子商务进农村政策进行宣传,鼓励引导全县居民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工具创业创新。
(2)电商知识普及宣传。对电商基础知识、电商发展趋势和应用等进行宣传,提高居民和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能力。
(3)电子商务活动宣传。对县域内电子商务会议、讲座以及大型电商活动等进行宣传,推动活动的开展,提高人民群众和电商企业的参与率。
(4)电商发展典型宣传。包括典型电商企业、电商平台、电商模式、电商典范人物等方面宣传,培育发展电商典型。
(5)县域特色农产品推介。包括向新闻媒体推介,利用短信微信微博推介临县特色产品、农产品平台或电商活动。
3、宣传方式
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微博、QQ、邮件、宣传片、广告牌、墙体广告、宣传车、纸质传单、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等形式进行广泛全面的宣传。乡镇由村支书,村干部,召开以“农村电商”为主题的会议,并通过广播分别在早,中,晚三个时段进行广播。县域各电商工作人员要加大力度对周围人群进行宣传。
(四) 绩效保障
组织成立专门考核验收小组,对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政府部门、承担购买服务的协会、企业等主体进行考核,对业绩突出的单位及创业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等进行奖励。
1、制定考核机制。将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纳入政府考核体系,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考核标准,并下达考核指标。按照不同阶段的要求,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分别制定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指标,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2、建立督查机制。设立农村电子商务督查考核组,制定和完善相关督查制度,定期对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收集信息,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召开一次督查通报会,集聚合力,同时在网上公开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资金与项目管理制度,设立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共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顺利开展。
3、完善奖惩机制。为进一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要健全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的各项奖惩制度,将农村电子商务指标完成情况与奖励进行挂钩。年终按照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视情进行奖励。
临县电子商务及电商扶贫工作领导组(代章)
2017年4月20日